大學畢業證書編號規則
一、1998年前畢業證編號編制歸學校統一編制,如是花樣多多有6位、7位、8位都有。
二、1999年經教育部發文指導全國高校畢業證編號統一以“99”開頭,尾數學校制定。
三、根據教育部教學【2002】15號文號的要求,畢業證書上的“證書編號”為將來教育部電子注冊號碼,其中2000-2002年為“17”位,2003年以后為“18”位。具體規律如下:
1、前5位:為學校代碼;2、第6位:為辦學類型代碼,其中普通高等教育代碼為“1”、博士為“2”、碩士為“3”、學士學位為“4”、成人高等教育為“5”、自學考試為“6”、網絡教育為“7”;
3、7-10位:為畢業證發證年份;
4、11-12位:為培養層次代碼,其中博士生為“01”、碩士生為“02”、學士學位為“04”、本科為“05”,、??疲ê呗殻?ldquo;06”;
5、13-18位:為學校畢業證的流水編號。
例1:天津大學2005年研究生畢業證編號為:10056 3 2005 02 00 0195;例2:天津大學2008年全日制本科畢業證編號為:10056 1 2008 05 00 0195。